数字版影片发行通知
致:北京红鲤鱼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贵方”或“乙方”):
根据贵我双方已经签订的《数字版影片分账发行放映合同》(以下简称“总发行合同”)和排片计划,我公司即将在全国数字影院发行影片《证明》,现就该影片的发行和放映工作具体通知(以下简称“本通知”)如下:
一、影片概况
中文片名:证明
外文片名:PROVE
国 别:中国
类 型:战争、动作
片 长:92分钟
幕 幅:遮幅
声 制:5.1
语 别:国语
发行版本:数字2D
排 次 号:001105172021
最低场次:日均4场
票房结算标准:1、版权方、投资方、制片方和发行方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需状况,按照全国各城市票价水平,将城市分为【1】类:
2、结算标准为以下每人次票价:
数字2D:全国统一【25】元/人.次;
(特别说明:以上仅为结算标准,电影票价属于市场调节价,销售价格由影院自行制定)
贵方应按照不低于该影片票房结算标准与我司进行结算,如实际终端电影销售票价高于票房结算标准的,则以实际终端电影售票价结算为准,我司对院线、影院向观众销售的票价不做任何限定,票价完全市场化。
出 品:杭州博庆隽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浙江兆铂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杭州市江干区赵博文化艺术策划工作室
联合出品:
发 行:宝橙影业(杭州)有限公司
联合发行: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星光影视有限公司、浙江树轮影业有限公司、象山麦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硬盘制作:中盛
密钥制作:中影华夏聚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密钥下载:https://www.zyhxjh.com
上映日期:2022年09月02日
首轮密钥期限:2022年09月02日 - 2022年10月01日
影片数字硬盘原价及赔偿标准:
乙方及所属影院保证做好影片数字硬盘的寄送、维护工作:乙方负责将甲方寄来的影片数字硬盘及时发至所属影院(甲方直接向影院提供影片数字硬盘的除外),运费由乙方承担或所属影院承担;在影片首映日后3日内乙方或所属影院将影片数字硬盘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回甲方,运费由乙方或所属影院承担;影片数字硬盘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和所属影院照价赔偿,赔偿额包括包装盒200元、移动硬盘800元。影片首映日起30日内,乙方及所属影院未将硬盘寄送至甲方,按丢失硬盘处理。
- 故事梗概
中共驻上海地下联络员袁野因为潜藏在组织中的内鬼的背叛而失去了同伴和上级,成为无人证明身份的孤岛。为了向组织证明清白,袁野找到了曾在任务中救下的女大学生杨柳,希望杨柳能与自己一同前往延安,证明自己的身份。
本就有着革命憧憬的爱国青年杨柳,一听要去往革命圣地便欣然跟随。杨柳还集结了周潇然,于俏俏,吴大卫,白华等四个与自己一样抱负的同学,请求袁野带领他们一同上路。
袁野深知学生们虽有热情,却终究稚嫩不谙世事。袁野劝说他们回去读书,却被意志坚决的学生们反对。内鬼“鱼刺”和汪伪特务对袁野紧追不舍,穷凶追捕。袁野在生死情急的状况下只得带着五个学生一同上路。
一路上,众人遭到了来自特务和日本人的追杀围堵,去往延安的征途险象环生。袁野一次次的利用自己的经验和才智化解危难,保护学生。也让五个青涩的学生在血与火,生与死的历练中认识到了革命的真谛,获得成长和新生。
此片是为了纪念鲁迅艺术学院成立八十周年,铭记在战火中奔赴延安的爱国青年的身影。
四、卖点分析
五、主创简介(主创名单以海报为准)
导演:赵博
主演:任帅、刘之冰、贾冰、高艺嘉、刘思博
六、宣传品
本片宣传品:宣传品种类:电子海报、预告片、剧照
素材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euuFor2n6TEOAFTPqm2Iw?pwd=pgmt 密码:pgmt
七、其他事宜
院线公司所属影院未使用中影数字放映设备的院线、影院(厅),票房报给华影公司,并与华影公司结算。所属影院使用中影数字放映设备的影院(厅),统计票房应同时报给华影公司和中数,并与中数进行结算。
八、法律效力
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贵我双方已经签订的《总发行合同》,本通知为《总发行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总发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总发行合同》,乙方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两(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本通知发出方是否接受本通知的规定 。如果乙方未在收到本通知后两(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本通知发出方是否接受,也未以书面方式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接受本通知的规定。
无论有何相反规定,只要乙方或乙方所属影院发生任何发行或放映本通知指定影片的行为,就本通知指定影片而言,即视为乙方接受《总发行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通知)的约束,承担《总发行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通知)规定的义务。
九、声明
本通知仅针对本通知指定的接收方(即乙方)产生效力,任何第三方不得依据本通知主张权利。
本通知为保密信息,如果本通知接收方非本通知指定的乙方,请立即通知乙方,且不要使用、保存、复印、打印或散布本通知及其内容。任何对本通知的伪造、变造、修改、盗用将导致本通知无效。
未经本通知发出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通知内容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因履行《总发行合同》及本通知需要告知其所属影院的除外,但乙方承诺乙方所属影院不会将本通知内容告知任何第三方。否则,本通知发出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本通知发出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2年08月16日